要求理賠遭拒8車主狀告保險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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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詳見本報2013年10月24日4版)
  《汽車美容店凌晨著火 10輛汽車被燒剩骨架》
  □實習生 王浩 記者 陳標誌
  本報訊 本報2013年10月24日報道了10輛汽車停放在修理廠,凌晨3時許突遭火災全部被燒毀。保險公司現場勘驗後,認定損毀的車輛不符合保險合同有關規定,拒絕理賠。8名車主最終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。昨日上午, 海口美蘭區法院公開審理相關案件。
  “我買了主要的車輛保險險種,車在晚上停放時被燒了,保險公司憑什麼不賠?”原海口“豐順汽車修理中心”老闆黃忠國認為保險公司不履行車險合同,侵犯了投保人的合法權益。
  2013年10月23日凌晨3時許,位於海口萬華路的“豐順汽車服務中心”店內電線短路引發火災,停放在店內的10輛汽車被燒毀或損壞。“被燒毀的汽車中有2輛新車因車險未生效,所以沒辦法理賠,我會承擔賠償責任的。”黃忠國談及店內失火的善後處理時說:“另外8輛車都是買了全險的,根據保險合同,保險公司勘驗現場後應該按照合同規定的條款走理賠程序。可是他們卻給因失火遭損毀的每輛車出具了一份車險拒賠書。”
  “修理店老闆(指黃忠國)的車也在這場火災中被燒毀了。事發後,他將剛裝修的房子賣了,現在總共賠了20多萬吧。”同樣在這場火災中失去愛車的張先生說:“損失金額巨大,車行對此賠償是應該的。但我們買了車險,保險公司理應按照合同規定先行賠付投保人的損失。”
  在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無果後,黃忠國等8名車主向海口美蘭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保險公司履行合同進行理賠。因為涉案保險公司不止一家,法院決定首先開庭審理3起案件,另外5起將陸續開庭。
  昨日上午8時30分,海口美蘭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黃忠國等3名車主狀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案件。
  法院經過審理,未當庭作出判決。
  海口美蘭區法院昨公開審理,未當庭宣判
  要求理賠遭拒
  8車主狀告保險公司  (原標題:要求理賠遭拒8車主狀告保險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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